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

夫欲修道,先能捨事

●夫欲修道,先能捨事。
【註】修已之心,名為修道。一切無染,名為捨事。
  
我們來談談,若想要修道,首先必須捨事。如何修道?道又在何處?人人皆說修道,到底「道」是形之於外或是隱藏於心?我們就文字解釋,「修道」,就是將道路修好,使之平坦利於行走。所以依此說來,所修的「道」是在外表,我們以雙腿走路,腳掌著地之處謂之方寸,將方寸修得平坦,路就變得好走。所以應該:「修道」並無多大難處,祇修足下三寸蓮步而已,能使之平坦,道即可成。每三寸之步,皆為平坦。則人生之道路可就好走了。
    有人說:「人道好修,天道難修。」但是人道若是修得平坦易行,則天也道也就通暢無阻了。所以「修道」粗淺的解釋,就是修我們足下三寸之地,這是字面上的意思。若更深入一層的探討,方寸之地其實是隱藏在我們的心田裏。
    現在我們來談這裏所謂的「捨事」。世俗人每天皆有「事」。喜事、苦事、樂事,從未間斷。既為人,實在是不可能無事,但是為何說修道必先捨事?又應如何捨事?什麼事都不做,整天遊手好閒,無所事事,叫做捨事嗎?當然不是。簡單的說,就是有事當做無事,無事切勿找事。這又如何說?我們每天一定要工作中,認真努力將本身的職責任務做好,即不再心存罣礙。這也就是說,能放過之事,就應將之放過,過去之事不要再去想也牽掛過去之事,往往徒增煩惱而已。所以有事當作無事,不再品想過去之事,就是「捨事」。

    我們再來談「無事找事」,這也就是自找麻煩自尋煩惱,世俗人往往有此通病。何謂「找事」?不應當做的事,你偏去做,這就是找事。明知此事此不應為而為之,事後方覺後悔煩惱,此自尋煩惱之事就不是「捨事」了。因此我們日常行事,一切無染,名為捨事,每日做事,快快樂樂為之。我們常聽人說,在職怨職,這類人,雖然他的工作很輕鬆,但心情常感煩燥,這種人也就是不能捨事。也有些人,是因為上司交代之事,不認真做而無法完成,以致於無法交代,因而不能捨事。所以我們盡自已的本份完成份內所應做的事,此亦謂之「捨事」,所以也可以說,責任完成,謂之「捨事」。因此,固守本份謂之捨事,若違背本份,則麻煩之事,接踵而來,又如何能捨事?所以我們可以做一個結論,何謂「捨事」?也就是盡職行事,事過即捨之,自得無憂,謂之「捨事」,所謂:「君子務本,本立而道生也。」